- 公司能开除精神病人吗?
- 我是事业单位,得了精神分裂症单位能开除吗?
- 得了精神病单位会开除吗?
公司能开除精神病人吗?
只有这个原因……恐怕不能 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如歧视、侮辱、遗弃精神病人,将可能被处最高两万元的罚款。
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市法制办正在就
北京市
精神卫生条例(送审稿)征集
社会建议。条例(送审稿)中规定, 有下列四种
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两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
刑事责任。造成
精神疾病病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损害的,须依法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一)侵害精神
疾病病人的公民权利和
人格尊严,歧视、侮辱、虐待和遗弃精神疾病病人的。(二)对精神疾病病人予以开除、
辞退或者取消学籍的。(三)在严重精神疾病病人病愈后,所在单位或
学校不安排适当
工作或者复学的。(四)未经精神疾病病人本人或者其
医疗看护人书面同意,对精神疾病病人
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播放与精神疾病病人有关的视听资料的。为保护精神疾病病***益,条例(送审稿)还规定,参加本市城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精神疾病病人的
社区康复费用由医疗
保险中
报销。据悉,网上征求建议
时间截至4月3日。
我是事业单位,得了精神分裂症单位能开除吗?
***事业单位不能开除。用人单位在处理患有***的职工的问题上,应根据单位性质、用工情况及评残程度的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其中包括可辞退、不得辞退、可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等等。
得了***单位会开除吗?
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在处理患有***的职工的问题上,应根据单位性质、用工情况及评残程度的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其中包括可辞退、不得辞退、可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等等。
在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制的患病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已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稳定控制、经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适当安排其工作,不得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经鉴定该患病职工确实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给予适当的补偿。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请长病假的职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可见,用人单位对患病职工***取解除劳动关系措施之前,对患病职工进行评残或劳动能力鉴定是必经的程序。
除名,是用人单位对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职工依法有权单方***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措施。根据相关规定,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被除名处分的职工,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该患病职工目前仍未进行评残或劳动能力鉴定。如单位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在医疗期满后,患者已获充分告知的情况下仍然拒绝对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要求,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名患病职工确有工作能力但仍然拒绝服从你单位安排的工作,则你单位不能认定他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因此,作出除名处分的行为,不仅对该名患病职工本人不公平,而且也违反了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规定。
不会开除。得了***单位不会开除,劳动法有规定患有精神累疾病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允许开除,患病期间工资正常给开,工资标准各个单位不一样,但是不允许开除患病人员,劳动法规定换***人用人单位不许开除推向社会,不允许把许给社会造成负担
精神患者可以辞退,如果职工患病后,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辞退职工。
但是,如果公司以此为由辞退职工的,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且应该向职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公司不能以职工患有***为由将职工辞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