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神病人怎么换驾驶证?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系统录入要求?
精神病人怎么换驾驶证?
不能换驾驶证。既是精神病人怎能再开车?以前的驾驶证也要吊销,道交法明确规定了:有***人的人严禁驾驶机动车辆。其家人也要好好看管,坚决不让该精神患者开车上路,否则若是撞伤了人其家人也要代他受过,更要接受道交法的处罚,所以***人应送往***院医治,以免搞出大事。
***人肯定不能考驾驶执照的,如果是已经考了驾驶执照然后才得了***,那么在提交体检证明的时候就应该被发现,从而取消驾驶执照。
所以如果已经患了***,他还有驾驶执照的话肯定会被取缔的。至于***人的家属,也一定要看好病人,不要让他随意驾车,这样会对路人产生危害的。
确实有案例,就是***人病情发作的时候,开着车上闹市区横冲直撞,伤害了很多人。
***人不能参加驾照考试和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公布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驾驶疾病的。
1.
第十一条 登记报告时间 按要求登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责任报告单位应当在登记及随访后尽快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发病报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责任报告单位应当在确诊及出院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患者相关信息书面报送所在地的县级精防机构,县级精防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市级精防机构应当于每月10日前,将本市非在管患者上月应急医疗处置月报表录入系统。 县、市、省级精防机构应当分别于1月15日、1月20日、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精神卫生工作报表逐级汇总录入信息系统。
2.
第十二条 登记报告程序 按要求登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确诊的本地常住患者建立或补充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对已录入信息系统的患者,在征得患者本人或监护人同意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