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常见疾病的认识,对常见疾病的认识和感悟

带病投保2年后生病了,但是病情与投保时的病症完全无关,保险公司会赔付吗?这算是一个怎样的投保情况?带病投保2年后生病了,但是病情与投保时的病症完全无关,保险公司... 显示全部
  1. 带病投保2年后生病了,但是病情与投保时的病症完全无关,保险公司会赔付吗?这算是一个怎样的投保情况?

带病投保2年后生病了,但是病情与投保时的病症完全无关,保险公司赔付吗?这算是一个怎样的投保情况

带病投保,因其它疾病进行索赔,保险公司会不会拒赔。这要看投保时所带的病的严重程度以及投保人的主观恶意程度。

保险行业,对于一些严重的疾病,是明确不会接受投保的。比如恶性肿瘤艾滋病肝硬化尿毒症高血压三期等等,这些疾病严重影响患者的全身的组织器官的功能和人的寿命如果投保时隐瞒了这些已换有的严重疾病,那么投保人购买保险的动机就是恶意想骗保,性质是恶劣的。按合同法,这样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自始就不成立。保险公司可以在任何发现时候解除合同。按保险法的规定,对这种以恶意骗保为目的的隐瞒不告知的行为,在解除合同同时,可以不退已缴纳的保险费。

有些疾病,其本身不严重,对人的寿命不产生明显影响,对身体其它组织器官影响范围比较局限。告知以后,保险公司对带有这种较轻的疾病的人,并不会拒保,只是会在合同里特别约定,不承担该病及由该病引起的相关疾病的赔付 ,而与该病无关的其它疾病,仍然可以正常承保和赔付。比如慢性胆囊炎,其影响主要在自身,少数可能影响到胰腺肝脏。保险公司接受投保时就会把胆囊疾病、胆囊疾病引起的肝病胰腺疾病作为除外责任后,接受投保。不告知的话,只要患了与胆囊疾病无关的疾病,比如中风,保险公司需要赔付的,但如果索赔的疾病是胆囊疾病及胆囊引起的其他疾病,就会被视为恶意欺诈了。

对常见疾病的认识,对常见疾病的认识和感悟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有些疾病,对人的寿命或者全身器官的功能有影响,比如慢性肝炎、慢性肾小球肾炎。告知了,保险公司会通过体检,然后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如果认为风险很高,会拒保。评估有风险,但不是很高,那么会要求加缴费并做一些特别免责约定,然后接受投保。隐瞒不告知,就会影响到保险公司做出是拒保还是加费承保的评估决定。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保险公司的处理一般是图简单……拒赔,不管索赔的疾病与隐瞒不告知的疾病有没有关系。作为投保人,可以举证主张,所隐瞒的疾病不严重,不构成对要索赔疾病的产生明显影响,那么就看法官如何判决了。好的结果是,保险公司要赔付,但投保人需补交加费承保和正常承保保费间的差额,及其滞纳金。

您好,保险公司会不会赔,要看诱因是什么,如果疾病完全无关,就会进入理赔博弈阶段。什么是理赔博弈,就是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的风险承担能力去判断,理赔要承担的成本高低还是拒赔的成本更高。(附参考案例)

  • 比如打官司赢的机率高低,各种费用加起来,保费的费用部分能否覆盖这些费用支出。如果打官司的胜算不大,就会选择理赔。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会进入这个流程,一般只有疑点案件才会进入此流程,绝大部分的案件是正常理赔的。
  • 而您遇到的情况属于疑点案件,即使过了2年,也有可能会拒赔。但可以通法律诉讼争取。如果两者无关,***判决会倾向于被保险人与受益人,
  • 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是所有判决都会向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倾斜,尤其是近几年对带病投保的监管严格起来。

《保险法》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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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案例参考:

案例来源:(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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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会怎么处理,还是要看实际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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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实告知和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如实告知是遵循有限告知原则的:也就是保险公司问什么,你告知什么,不问你可以不用告知,然后顺利承保了,以后发生风险,只要符合合同规定,一定给赔!

两年抗辩期指的是如果超过两年,保险公司不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不解除合同并不代表可以按约理赔。这是两个概念,希望能分清。

这个问题看,大概率是能得到理赔的,但是要去争取。

你以为的带病投保并不一定是真的带病投保,你以为的病症无关也不一定就是真的病症无关。

投保前做到有限如实告知,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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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p1489 2024-06-15 04:5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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