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时正常,被发现时已患精神病,会被判刑吗?
- 如果曾春亮检查有精神类问题,那么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犯罪时正常,被发现时已患精神病,会被判刑吗?
根据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犯罪时无***,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如果曾春亮检查有精神类问题,那么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曾春亮嗜杀成性、残忍至极,他在作案前后以及逃亡被擒时的种种看似“不正常”的表现,给许多网友造成一种错觉,并引发“曾春亮是不是患有精神疾病”的疑问。对于这个问题,之前我曾经做过分析。
先看看他的家人及身边知情人怎么说?
有媒体对曾春亮的胞弟曾平(化名)进行了***访,谈到这么一种情况:
母亲因为生曾平,患上了某种未知的疾病,村里传着她"得病了",与曾经十分精明的曾母完全不同,"说傻瓜也不是傻瓜,但是完全没有时间观念了,白天也不知道,晚上也不知道。"
明白什么意思吗?很多***的病因跟遗传有关。母亲似乎患有“精神疾病”,遗传给儿子完全具有“科学的病理基础”。
但据目击者称,在***发生前的一两天,曾春亮的行为和精神都还很正常。
我的判断是:曾春亮精神完全正常,没有任何精神疾病。
曾春亮曾经两度犯案,前后***18年之久,今年5月刚刚刑满释放,如果有***迹象,监狱方难道觉察不到吗?出狱后他也想着干点事儿,有人为他介绍了工作,但他嫌薪水太少不愿干。也想过承包开***石场,只是未能如愿。这不都是“很正常”的行为吗?还有,他在作案时所表现出来的“强大的心理素质”和“训练有素”的行凶手段,以及作案后潜逃时的从容不迫,被擒获前居然剃了胡子,身上洗得干干净净,衣服弄得平平整整,根本看不出有半点***的影子。
由此可见,他不是什么***,最大的可能是具有一种不健康的反社会人格(无良症)。不过不会因此而影响到法律对他所犯罪行的认定与量刑。
曾春亮从2002年起,两度犯案坐牢,直到今年5月才刑满释放。长期的监牢生涯,非但没能让他改过迁善,反而形成了一种仇视社会的变态心理。故而,刚出狱不久,他全然不顾惜来之不易的自由,就连续作出两起***大案,说明他已经丧心病狂,像一只曾被兽夹夹住了腿,之后残忍地咬断腿逃生的恶狼一般,他愤怒地咆哮着,呲着凶狠尖利的獠牙,他预感到了人生末日即将来临,决意孤注一掷,跟这个社会彻底决裂,疯狂地向这个世界中的每一个人发起进攻,来一个鱼死网破。
他没有***,他之前就是因为***案发而两度入监***,这次也是先意图***,被发觉后又疯狂报复。原来尽管他是个***,毕竟还有人性,但这次他“主动”放弃了人性,彻底沦为一个***恶魔,他唯一的念头就是让整个世界为他陪葬。幸好被擒,否则他不知还要干出什么“惊天大案”来!
等待他的必将是一颗正义的***,打碎他那颗罪恶的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