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级机构是什么?
- 医院的分级转诊什么意思?
- 太原市的按病种分级诊疗就医模式是怎么回事?
- 为什么不完全实行分级医疗,大医院取消门诊(患者自己挂号)?
分级机构是指单位的级别,机构层级分4级:中央、省级、市(地)级、县(区)级及以下。公务员机构层级:市(地)级、县(市)级指的是:市(地)党委、***组成部门(各部、委、办、局及派出机构,包含人大、政协、检法、人民团体)。
医院的分级转诊是医疗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我国医院分为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和***医院这三个级别,在医疗工作中,一家医院接诊的病人,如果是疑难杂症或本院的医疗能力难以处置病情野外,就应该转诊到上一级医院,如二级医院转诊到***医院。
而如果上一级医院经过对病人的诊治,缓解了病情,需要进行康复和进一步观察时,也可以转诊到下一级医院。
太原市的按病种分级诊疗就医模式是怎么回事?
太原市已经全面实施按病种分级诊疗就医模式,确定265种分级诊疗疾病,其中136种疾病实施按病种付费,具体情况如下:
基层首诊逐级转诊
患者在太原行政区域内就医,原则上应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首次诊治,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首诊医院。此时,首诊医院需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并结合自身治疗能力和分级诊疗病种为患者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如果是治疗能力范围内的患者,属门诊治疗的仍按门诊管理规定执行;符合入院指征的办理正常住院手续。如果超出其治疗能力,属分级诊疗病种的患者,原则上要推荐患者到有治疗能力的其他首诊医院就医。如果是超出其治疗能力、又不属于分级诊疗病种的患者,就需要首诊医院为其办理转诊手续。
需要说明的是,在这一过程中,在首诊医院住院治疗的患者,符合单病种条件的,首诊医院原则上要按单病种进行管理,在住院期间,需转院治疗或疾病诊断发生变化的,可以退出单病种管理或更换单病种管理。与此同时,首诊医院上转的分级诊疗病种应和该医院收治能力范围相符。
从转诊程序上来说,患者必须清楚,一级医院只有向同级医院和二级医院转诊资格;二级医院可向下、向上和同级转;***医院可向下、向同级、自转。上转、同级转会累计起付线,下转则不重复计算起付线。分级诊疗病种中的单病种付费,只限一级和二级医院,***医院按项目付费(另有规定除外)。
参保患者的转诊手续由临床科室和医保科共同确认生效,转诊手续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应同时办理。转诊手续主要内容应包括:姓名、医保编号、***号、主要诊断、转诊原因、转诊时间,转诊方向等。患者在转诊医院凭医保卡或***号就可查找到转诊单,转诊单自发出7日内有效,患者在转诊医院出院前均可使用。对于未经接诊的患者,定点医院不得为其办理转诊手续。
参保患者在首诊医院门诊和住院时,达到转诊条件的均可办理转诊手续。如在首诊医院按分级诊疗单病种住院治疗的,因病情变化仍需转院治疗的,在首诊医院的住院不再按单病种付费管理,改为按项目付费管理。三县一市的转诊手续必须由该县域内二级综合医院办理。
急危重症患者可越级转诊
按照国家《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文件要求,转诊医院收治急危重症患者时,需经临床科室主任和医保科共同确定。确认后转诊医院可自行生成转诊单将参保患者按转诊住院处理。也就是说,急危重症患者可以越级转诊至***医院诊治。
除急危重症外,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也需要特别注意:
同一种疾病经治疗出院后,如需再次住院治疗、复查等,需经临床科室主任和医保科共同确定。确认后转诊医院可自行生成转诊单将参保患者按转诊住院处理。
属分级诊疗病种的患者,在第一个转诊医院住院治疗没治愈,需转统筹区内另一个转诊医院治疗时,需在前一个转诊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后,方可在第二个转诊医院按正常转诊住院处理。
需要提醒的是,参保患者在转诊医院住院治疗,属分级诊疗病种的,如果没有转诊单、也不符合急危重伤病标准等特殊情况,在正常报销比例基础上将降低20%执行。患者在入院登记时,入院登记系统将提示:“没有转诊单降低报销比例20%”。转诊医院也需告知患者分级诊疗规定,并建议患者到首诊医院就诊。如患者坚持在转诊医院住院,医院要让患者签知情同意书。
此外,儿童就诊暂不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儿童的界定暂根据城乡居民医保收费中的未成年人进行确定。
确定265种分级诊疗疾病
太原市统一确定265种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诊治的分级诊疗疾病,从中遴选136种疾病推行按病种付费,确定最高限额费用。
按病种付费不设起付标准。按病种付费的分级诊疗病种在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城乡居民医保为65%,在职职工医保为75%,退休人员医保为80%;按病种付费的分级诊疗病种在一级医疗机构的最高限额费用为二级最高限额费用的92%,报销比例提高5%。患者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付费,最高不超过病种限额费用的相应比例金额,病种实际发生费用超过限额的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
剩余129种分级诊疗疾病实行按项目付费,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仍按医保原有政策执行。
属于分级诊疗病种范围内的参保患者,经转诊程序到***医疗机构诊治的,按原医保政策享受待遇;未经转诊程序越级到***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在***医疗机构正常报销比例基础上下浮20个百分点进行报销。
为什么不完全实行分级医疗,大医院取消门诊(患者自己挂号)?
如果大医院竟是治疗一些重症的烂病人,然后待遇又无法得到保证的话,那么那些牛逼医生会用脚投票,结果就是,把现在的牛逼医院变成无人问津的社区医院,现在的社区医院重新变成牛逼的大三甲。只是互相交换位置,并没有改变什么。分级诊疗要实现病人分级,医生分级,待遇分级,不能协同配套那就起不了作用的。
在现阶段完全实行分级治疗还不可行,主要是各级医院的医疗水平相差太大,社区医院完全不具备正确诊断疾病的能力,还有就是现在有很多的二次报销单位明确规定必须是***甲等医院的才能报销,第三个是利益问题,其实很多人去大医院看病就是开点药,因为大医院的医药品种比其他小医院的医药品种全的多,但是大医院没有专门的开药窗口,患者也必须按部就班地挂号诊断检查,为的就是多收费,
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下面我们将从什么是分级医疗、分级医疗的好处是什么?分级医疗的阻力在哪里?这几个问题进行分析。
什么是分级医疗?
分级医疗是国外发达国家普遍通行的医疗***分配管理方法。以城市为例,如果在我国实行分级医疗就是将医疗***分为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区级医院(二甲以内)、市级医院(二甲以上)。
当患者需要就医时,首先去建档立卡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不能解决,再开转院单去区医院进行就医,区医院不能解决再开转院单去市级医院。
当让社区服务中心也可以根据病情,直接转院至市级医院,甚至省级医院,但基层转院医生要为自己开具的转移单承担法律责任。
分级医疗的重点是:如果患者没有转院单,擅自做主去基层医院以外的区级医院或市级医院就医,也可以,但费用全部自理,医保和商业保险均不予支付。
分级医疗的好处是什么?
分级医疗的好处是什么?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大国,医疗***总体不足,如果分配又不合理,那么就无法保障老百姓的医疗权益。
那么,分级医疗的好处是什么呢?举一个例子,如果这里有100人需要就医,其中50个人是一些小毛小病,30个人是一些小手术疾病,20人是一些危重病人。
如果像现在这样都到大医院就医,那么,这100个将绝大多数都涌向大医院,很有可能其中这20个危重病人因大医院的门诊号头有限,或者床位有限而不能得到及时的救治,最终耽误了病情。
相反,如果实行分级诊疗,那么,这50位小毛小病在社区服务中心就诊,治疗;这30位小手术在区医院治疗:而这20为危重病人就能确保在大医院得到及时治疗。
分级医疗的阻力在哪里?
1.公立医院需要病人,多多益善
尽管,目前我们国家的公立医院属于事业单位性质,但是资金来源是差额财政保障,一般一个2000人的三甲公立医院,有编制的职工约在200-500人,享受全额财政保障,其余1500-1800人的薪水***,必须要医院去挣。
而且除了工资要去挣,医院发展资金也需要自己去挣。还是用上面的例子。如果这家医院一年需要的发展资金2个亿人民币,但是按照该院只有200-500个编制人头算,国家给予的财政资金只能为2000-5000万,差额1.5-1.8个亿人民币,就需要医院从患者头上赚取。
可以这样说,现在全国每一家三甲医院,其财政情况都如同上例描述,因此,可想而知,大医院这边还在喊病人不够,费用收不上来,那边尽然还要搞分流,这不是异想天开,瞎胡闹吗?
2.居民医保一卡通,择院自由
最大的问题是我们现在的医保卡,几乎可以去任何一家医院去就医,都能按正常比例报销。这一点很重要。
试想一下,如果换成居民医保卡必须首诊到社区就医,想去大医院必须有社区服务中心开具转院单,否则就医药费自费。如果这样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了,社区医院医生为自己开具的转院单承担责任。
大医院希望病人多多益善就成为泡影。
总结:为什么不进行分级医疗,最大的阻力有2个:一个是涉及大医院的利益;二是医保一卡通不设限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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