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已无自知力,不吃药的精神病患者,有暴力倾向,住院有必要吗?
对于已无自知力,不吃药的精神病患者,有暴力倾向,住院有必要吗?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我个人观点,有必要住院。
对于这个问题谁也不能一概而论,我们应该视病情而定。如果病人没有严重的兴奋症状,存在伤人毁物,影响社会治安,有自杀意念,不吃不喝,不语不动,伴有躯体疾病,家庭或单位无人看护,不能保证病人坚持按要求服药,具备上述任一情况,以住院治疗为安。若上述任何情况都不具备,则可不住院在门诊治疗。精神分裂症病人为什么不适宜长期住院治疗?任何精神病人如果长期住院,从客观上就会起到与家庭、人群和社会环境隔绝,对疾病的恢复是不利的,长期住院与世隔绝,病人的个性会逐渐发生缺欠。慢性精神分裂症本身就容易形成个性衰退,长期住院,衰退的速度和程度会更快、更重,所以许多国家都倡导缩短这类病人的住院时间。现在认为,精神分裂症患者发病后短期住院给治疗打下基础。然后,在院外继续服药,进行康复治疗,不脱离社会生活,是个最合乎情理的综合措施。所以说,有些单位一遇到了有精神分裂症病人,就***取让其长期住院的处理方式是不妥当的。住院治疗—必要时的选择多数专家认为,精神病患者在正常的社会环境下的治疗更有利于疾病的恢复。只有在病情异常严重,在家中无法治疗的情况下才选择住院治疗。需要住院治疗的情形:极度兴奋、冲动、伤人、***倾向、拒绝治疗、严重的药物副反应、诊断不明确需要住院观察等。住院治疗的患者在病情稳定后,医生就会安排出试、出院,进行院外适应性治疗,以避免长期住院造成社会功能的减退。依靠社区康复站提高患者综合能力建立社区康复站,稳定期的病人可以来到社区,由医院医师到站指导,除了有心理学志愿者和社工帮助康复外,还定期组织学员出去参观游玩,提高学员的认知和社交能力。专家最后指出,***患者到***医院不是治疗目地,而是一种***治疗需要。这要根据患者,以及患者病情,家庭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谢谢!
有必要住院,既然有暴躁现象,那就不能轻忽。给你讲个故事。
我表哥从小没妈,他在姥姥家,从小他就爱自己发笑,还常常自言自语。姥姥并不放在心上,也没当回事,有一天他和姥姥说,隔壁的老王,变成了王八精,他亲眼看见的,姥姥一听他这么说,吓得不轻,知道自己的外孙精神有毛病了,她忙领着我表哥去找我二舅妈,她不敢去找我别的舅妈,她知道只有二舅妈心眼好使,人也温柔贤惠,二舅妈听了姥姥话,不认为我表哥,是精神有病了,她认为是被鬼附身了,她信耶稣,她把姥姥和表哥在晚上时,把她们领进教会,让牧师给祷告赶鬼,那晚教会可热闹了,一群人大呼小叫,卷着舌头,乌拉乌拉的不知说的啥,我表哥很烦躁,他想走,可我姥姥和二舅妈和大家不让他走,闹了一夜,我表哥说想上厕所,,一个弟兄陪找他,那知到了外头,他拿起一根大棍子,把人家打晕了,他跑了,等众人出来,他没影了。
姥姥和大家以为他跑回家睡觉了,那知他真回家了,到了家他拿起大菜刀,就进了老王的屋,没等老王反应过来,他举刀把老王砍得血肉模糊,没等老王来得及反抗,就死在我表哥的刀下,我姥姥和众亲属,那个悔啊,,可那也晚了,后来我表哥一直在***院,一直没出来,大夫说治晚了。
***患者,有暴力倾向,说明他的思维以混乱了,赶紧把他送***院去吧。
不是有没有必要的问题,而是必须住院!
你说的***大概就是精神分裂症吧,精神分裂症患者大多缺乏“自知力”,且拒绝服药,部分病人受其幻觉妄想的支配会出现暴力倾向,一旦肇事肇祸,本人因发病期间无需负法律责任,但其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可以对这种病人实施强制性治疗(临床上也称之为非自愿住院治疗)。
那麽,由谁送其到精神卫生机构住院治疗呢?
首先是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
其次是村委会和病人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
三是当地公安部门比如所在辖区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