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病证有什么优惠?
- 2021精神病报销上限?
- 2021精神病住院国家政策?
- 十级伤残精神扶尉金多少?
特病证有什么优惠?
门诊特殊病种共14个病种,分别是:严重糖尿病、冠心病、肺源性心脏病、类风湿病、慢性病毒性肝炎、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肾透析、组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脑出血、脑梗塞恢复期、再生障碍性贫血、股骨头坏死、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 费用的结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规定的门诊费用,医疗年度内累计超过特殊病种门诊补助起付标准6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30000元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的比例和有关规定结算支付。
在定点医院门诊收费处专设的特殊病种门诊结算窗口办理,结算时只需交纳个人负担的费用。
患者发生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两种情况时,其费用合并计算,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0元。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起付标准和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由患者自负。30000元以上部分,按大额医疗救助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精神病报销上限是:
一般的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大概在75%以上,部分地区可能由于经济水平能够达到百分之85以上。
二、***医保报销范围
重性精神疾病纳入职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从12月1日起将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5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东莞市特定门诊范围,相关待遇标准参照精神分裂症病种执行。
***医保报销比例:
在省、州、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乙类药品不设先自付比例;
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2000元,每个季度限额为500元。
第一,由职工医保基金按在职75%、退休80%比例支付至限额标准,即每年最高4500元;
第二、由居民医保基金按70%比例支付至限额标准,即每年2000元。
2021***住院国家政策?
2021年***住院:
在省、州、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乙类药品不设先自付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门诊医疗费用(含门诊维持治疗药费、复诊补助及血常规、肝功能、心电图三项检查费用)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2000元,每个季度限额为500元
一、由职工医保基金按在职75%、退休80%比例支付至限额标准,即每年最高4500元;
二、由居民医保基金按70%比例支付至限额标准,即每年2000元。
十级伤残精神扶尉金多少?
工伤保险待遇不支持精神抚慰金,十级伤残没有精神抚慰金的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