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对绿地集团的高管陈军与女员工发生不正当关系如何看?
- 卖淫嫖娼究竟能把人毀到什么程度?
你对绿地集团的高管陈军与女员工发生不正当关系如何看?
男娼女盗,绿地集团的高管陈军与女员工发生不正当关系,十分***,违反公序良德!虽然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我们一定要对这种婚内出轨、给老公戴绿帽子的女人进行强烈谴责——不要脸!
下面分享我对家的两点见解:
1.女人不要拿自己老公和别的男人比较。
女人记住,要永远说自己的男人最好;为什么?他是你的男人,他不好,你嫁给他了,你是什么啊?!最笨的女人就是💁“哎呀,我们家那个畜生!”——能和畜生睡在一起的,你觉得自己会是人吗?!💁“ 我们家那个笨蛋!”——那不就是你嫁给他吗,人家别人会嫁给那个笨蛋吗?女人心中要这么想——我的男人是天下最好的男人,我的男人是最有本事的男人,我觉得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就是嫁个这样的男人。有这样的女人如此欣赏,哪个男人不能打下天下来?女人如此欣赏自己的男人,懦夫都会变成英雄
2.家不是讲理的地方,家是讲爱的地方。
家是人生的避风港,事事有家便觉温暖;家是男人的后花园,无论多么累、多么孤单,回到家总有那一片属于自己的风景。所以,美满家庭是事业的基石,把家打造成一个知识氛围的家庭,把家打造成为一个真正的和谐温馨的地方;所以,家不是讲理的地方,是讲爱的地方,家不是算账的地方,家是大家有爱去付出的地方。
近日,绿地集团红遍全网,被一个95后已婚靓妹子“睡绿”了,戴了一个大大的绿帽子。网友:绿地,让绿色从头开始,从天绿到地,让你从身体到灵魂一“绿”到底。
可见,这些人无疑是给绿地集团免费做了广告,而且非常到位。我们再来分析这个问题:
你对绿地集团的高管陈军与女员工发生不正当关系如何看?
95后已婚美女张雨婷同绿地京津冀事业部营销总经理陈军发生不正当关系,并怀孕两个月,被丈夫史睿生实名举报,红遍整个网络。不得不说,此女又刷新了现代人的婚姻观!为了3000万而出轨,金钱至上,玩乐为主,对婚姻视如儿戏,不负责任。
另外,婚内出轨不是一个人的错,婚内出轨,肯定婚姻出现的问题,其丈夫史睿生也有错。据张雨婷爆料,她不顾父母的反对和史睿生结婚,婚内丈夫史睿生曾动手打过她,有家暴的行为,婚姻已经出现了裂痕,而且遭丈夫索赔500万。
可见,张雨婷的老公史睿生是一个心理素质过硬的男人:他先是关怀备至,接着循循善诱,让妻子将婚内出轨陈军的事实和盘托出,并悄悄地将对话录音,把***保存,然后实名举报,将妻子的丑事公之于众。从整个过程来看,仿佛被戴绿帽的人不是自己,而是别人。可见,这个男人是早就不在乎这个女人了,更不会在乎她的感受。
夫妻之间出现婚内出轨的事情,那一定不是单方面的原因。两个人都有错,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你安生,最后飞得闹得天下人皆知,鱼死网破方可。
我们再来看绿地高管陈军,能混到高管,可能有些才能,不过,相貌确实平平,不做评价,因为相貌是父母给的。陈军犯了许多有钱男人都喜欢犯的错误,即使没钱的男人,美女从身边走过,也会多看几眼,没办法,别人的老婆漂亮已经成为佳话!
职白观点:此女完全没有礼义廉耻之心!主要原因还是没有树立正确的金钱观!
绿地集团近期的桃色绯闻已经闹的沸沸扬扬,其高管陈军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真是给绿地集团打了一个免费的超级大广告!
礼义廉耻何在?
根据深挖了解!此女子之前是一名小***!也拍过几组清纯的***!但是一直红不了!后来就选择出国留学!
出国后认识了现任老公,追他花了几十万!最终才抱得美人归!
此女回国后,就在绿地集团上班!因为长相清纯,被陈军相中!并且多次***!因为陈军说他自己已经失去生育能力,所以没有做避孕措施!
最终怀孕后,陈军告诉此女,说他有千万资产,让她把孩子生下来,留给她3000万!
后来,此女就将此事告诉自己老公!才有了后来的爆料!
可以看出,此女不管是和前任老公,还是现在的陈军!都和金钱脱不了关系!不管你年龄地位,给钱就行!!!
说难听了,这和mai有何区别!你可以为了钱嫁给一个人!但是嫁人之后为何不安分守己!好好做人呢?
这种败坏风气的行为!必将被世人所诟病!
金钱观
此女都是为了钱!很明显!没有什么可争议的!谁不想拥有金钱?但是古人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自己已经结婚,还要为了3000万出轨!这种行为就很可耻!可见,此女对金钱的渴望和欲望完全没有克制!为了金钱什么事情都可以做!
真的是毁三观!
这也给我们的家庭教育一个警示:给孩子树立一个正确得价值观,金钱观!是非常重要的!
写在最后
这种败坏社会风气的事情,没什么好说的!只希望我们的家长都能好好教育自己得子女!做一个拥有超正三观的人!
一个人,如果连礼义廉耻都不知晓!那么有再多金钱也会被人看不起!
欢迎大家补充!
我们当然是站在道德角度来看,而***当中的女方是站在利益角度,其他两个男人一个贪色,一个虽然贪财,但被妻子绿后想要点损失也不为过。
***的起因是绿地高管陈某和90后女下属张某长期存在不正当关系,双方年龄差距近三十岁。
而张某更是趁丈夫史某在澳洲期间多次和陈某***,张某这么做纯粹是为了钱(据说陈某答应给张某3000万)。
丈夫史某知道后实名举报陈某和张某,并索要500万精神损失赔偿。
张某经不起丈夫史某索要钱财和不断骚扰,把事情公布。期间双方谈话录音和聊天截图也发布上网,***愈演愈烈。
更狗血的是张某还怀有身孕,孩子极有可能是陈某的。
此外还被扒出两人涉嫌联合***公司款项,绿地集团也对此展开了调查。
为什么张某能信陈某会给她三千万?原因是张某看见陈某给前妻两套房子作为补偿,并且陈某在很多城市都有房产。
这件事起因错在陈某和张某,而丈夫史某则是背锅侠。
张某看中陈某的钱而同意和陈某在一起,陈某又看中张某年轻有姿色而同意和张某在一起。
各取所需,各想所要,但他们却触犯了道德的底线。
张某自身已经结婚不顾丈夫史某乱搞,而陈某也并不是不知道张某结婚同张某胡搞乱搞在一起。
之后张某开始埋怨史某没有钱,欺骗她等。最后还说史某比她大(史某87年,张某95年,两人相差8岁。),自己依赖史某什么事都跟史某说,现在却什么错都成自己的了。
但不管怎样讲,张某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牺牲自己,牺牲婚姻,牺牲道德。
陈某也不是什么好人,贪图美色没问题,破坏人家庭就有点缺德了,如果张某怀的是陈某的孩子,那就更加***了。
史某现在很多人说是贪财想利者,也许的确说的没错,但自己妻子同其他人在一起乱搞甚至有可能怀了别人的孩子,自己怎么讲都是受害者。
公司高管与女员工发生不正当关系,此种行为不管对哪一方来讲,其行为都与社会公序良俗相违背。
众所周知,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理由里有一条“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规定,针对该条规定,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因该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请求支付损害赔偿金。那么婚内出轨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间是否有本质区别呢?且听慢慢分析:
1.首先,在分析案情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下什么是婚内出轨?婚内出轨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而婚内出轨主要有三种情形,分别为:
(1)通奸,通奸仅仅是指存在偶尔的婚外情,发生的概率较小,维持婚外情的时间较短,没有达到与婚外异性同居或重婚的程度。一般在司法实践中,捉奸在床、无故与婚外异性深夜单独开房的行为,一般可以认定为存在通奸行为。
(2)同居,这里的“同居”特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以要做一个狭义的解释。主要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持续共同居住两三个月以上构成同居,但各地司法实践中对于同居达到多久算构成同居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时间规定。这里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主体包括仅包含已婚者,如果是未婚状态,自然不构成此种行为。
(3)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所谓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指异性相互间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等。比如有配偶又与他人领取结婚证、举办婚礼等结婚仪式都可以认定为重婚行为。
2.根据新闻媒体报道以及以上分析,涉事女子长期与单位领导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导致女方怀孕的事实,如果该爆料属实,那么女方的行为基本可以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那么作为男主,是否可以据此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女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呢?答案是可以的。
3.最后,再回到***本身,从这个***可以看出的一个社会现象是,目前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因素中“婚内出轨”而导致离婚的因素占比较多。在最终的调查结果未出来之前,我们不评价当事各方的对错,每一段婚姻都有它的生命周期,有的人在用生命与责任去维护它,有的人却以婚姻作为幌子,视婚姻家庭关系于不顾,而奋不顾身的朝着自己的向往而脱离原有的轨道。
******究竟能把人毀到什么程度?
******的危害性:
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既道德败坏,又违反法律。
二、容易成为病毒携带者,******容易感染艾滋病,梅毒,等其他传染性***。属于有命挣没命花!
(言简意赅手打)望***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