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神病人到底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还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
- 如果家里有精神疾病患者,家人该怎么照顾?如果伤害了别人,该承担什么责任?
- 如果曾春亮检查有精神类问题,那么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人到底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还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
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 根据我了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个人由于精神疾病或其他缺陷,在民事活动能力上有一定限制的状态。
***人由于其精神疾病的存在,可能会出现对自己行为的判断、理解能力和决策能力受损的情况,因此符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并不意味着完全无法进行民事行为,而是在一定的限制和保护措施下进行。
例如,一些重大的法律行为可能需要获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由***进行监护。
3. 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相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决策和行为上仍然具备一定的能力,但可能需要外界的协助和保护,以防止其因精神状况而受到不当影响。
4. 鉴于***人的疾病状况可能会有所变化,他们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否被限制需要按照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医学专业的评估来确定,以确保其在民事活动中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谢邀,作为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最重要的是监督病人遵医嘱服药,随时发现患者是否出现病情波动,如果感觉病人无法继续在家治疗,需及时送往精神科医院;在监护期间,如果精神障碍病人出现伤人或至他人财产损失的情况,法律规定其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负有一定的责任。
精神障碍种类繁多,疾病的严重程度也不相同,程度较轻的如神经症、焦虑症、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等等,经过对症治疗后社会功能不受影响;如果是精神科的重性疾病,如精神分裂症、精神发育迟滞、强迫症、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等,因疾病原因和症状较复杂,预后不理想,可能需要家人长期照顾;患者因病导致的社会功能下降,也是疾病预后差的原因之一。
对于重性精神疾病的监护人,我们首先要了解患者疾病的特点,通过和医生的交流,我们要认识到病人哪些属于疾病,哪些属于精神症状带来的影响;在得到治疗方案后需要配合医生,监督病人服药,重性精神障碍的病人,服药是控制疾病最重要的途径;由于我们的患者往往对自身疾病无明确的认识能力,这也导致患者回家后不能遵医嘱服药;有的病人逐渐减少药量,既往的临床症状会相继出现,最后导致疾病的复发;反复住院三次以上的重性精神疾病,建议终身服药,而这又增加了看护患者的难度。
精神障碍患者要是违法了,监护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答案是肯定的,精神障碍患者造成他***身、财产损失的情形。监护责任在民法理论上属于严格责任,即不问监护人是否存在主观上有过错,只要被监护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要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这也是由监护人的职责所决定的,由于大多数监护人与被监护人有着血缘等密切关系,监护人有责任通过教育、管理等方式来减少或者避免被监护人侵权行为发生。但从公平原则考虑,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对于重性精神疾病,无论是在治疗还是在后期康复都是比较棘手的问题,作为病人的监护人,一方面积极的接受治疗,另一方面为患者申请民政、社会等多方面的救助还是很有必要的;现在精神疾病的治疗基本都在医疗保险报销范畴,患者在医院就诊后药费、护理费等等***都给予报销;除此之外如果病人有最低生活保障,还可以报销部分医疗费用;重性精神疾病属于国家慢性疾病范围,患者还可以申请慢性疾病补助;国家针对精神疾病实施的“686”项目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帮扶这些患病的家庭;除此之外,很多精神科医院也会和社会上的一些慈善组织合作,对精神障碍病人给予帮助和救济;上面说到的这些政策,需要病人的监护人多了解、多打听,尽量去专业的精神科医院咨询,这样能够得到更多更专业的救助,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您提供帮助。
家里有个妹妹,没想到中学早恋,失恋后得了精神分裂症,好在我家条件好一些,我那时上班,妈妈陪妹妹养病,爸爸也按时上班。家里人都对妹妹关心,给她买最好的中药吃,我那时都不想结婚处朋友,就怕她受***犯病!后来,爸爸托朋友给***了个工作,在书店卖书,妹妹高兴得不得了!第一天上班,特意穿我给她买的蓝套裙去的,真的很适合工作!经过了很多年,妹妹病情稳定了,我们一家其乐融融!我们没有放弃妹妹,她生活得很好,每天都高兴地的上下班,还考上大专,对家里人很感恩,孝顺爸妈!我也有了中意的女友,妹妹很喜欢她,还给她买了一套好化妆品!
如果曾春亮检查有精神类问题,那么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说他有精神问题,是曾春亮的兄弟,他也只是推测,并没有真凭实据,一家之言并不可信。
如果他真的那么运气好,有精神问题。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_a***_]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那么曾春亮可能就会逃出责罚,这样的结果受害人家属是难以接受的,广大网友也接受不了。
个人认为,曾春亮绝对不会有精神方面的问题。
***发病的时候,他会主动去攻击人,而不会有选择性去害人,我们来看看案件。
7月22日,他去偷窃,和康家母亲儿子发生一会冲突,这是两方的各不相让,最后,曾春亮逃跑前还来了一句,不要报警,意识非常清晰,不会有***嫌疑。
8月8日,曾春亮一人来到康家,把正在厨房做早饭的康母击晕并***,继而上楼转动监控,每个房间挨个检查,看有没有人,有这样的举动,绝对有自主意识,不像***犯案。
8月13日,在村委会,扶贫干部发现空调开着,推测里面有情况,拿着一根木棍往里走。曾春亮是躲在门口进行割喉,除了当事人一声微弱的“啊”,几乎没有一声响声。另外两名干部电话打不通,上去查看,曾春亮鞋子都没穿拿刀子追赶,眼看追不上,他又折返穿鞋,逃走。整个过程就是一个正常人反应,精神有问题,他不会埋伏,不会停下来回去了穿鞋再逃跑。
整个犯案过程,清晰明了,曾春亮目的明确,***目标并不是随机的,所以绝对不可能会有***。他兄弟其实在为他开脱罪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