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神病人算是残疾吗?可以申请最底生活保障吗?
- 精神残疾有哪些限制?
***残疾精神病人可以申请低保,但能否批准还要看家庭经济条件。 根据《 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1、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列入财政预算。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精神残疾有哪些限制?
1、残疾人的职业选择和工作类型要受其残疾类型和残疾程度的约束。不同的残疾类型(如肢体残疾、听力语言残疾、精神残疾或者多重残疾)对残疾人的工作能力有着不同的影响,比如视力残疾的人就不能从事那些对视力有要求的工作,语言听力残疾难以从事教师、口语翻译;智力残疾不能从事脑力劳动和技术工作;肢体残疾基本不能从事强体力劳动,***残疾不应从事管理等工作等;不同残疾的程度也对残疾人工作的能力有重大影响。这都极大地限制了残疾人的就业面,使残疾人难以在更为广泛的领域展示自己的才干,制约了残疾人在就业上的灵活性和可选择性。 2、残疾人就业的稳定性较差。由于残疾人文化水平较低(目前文盲率约占66%),劳动技能较为单一,往往只能从事一般的、单调的、不稳定的工作,且就业结构单一,就业可替代性高。例如,盲人所从事的职业主要局限于盲人保健***,而劳动力市场中这一行业或工作所容纳的劳动力也有限,并不断有健全人进入这一领域。用人单位稍有风吹草动,这些残疾人便首当其冲受到影响。 3、残疾人就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较多。例如,残疾人经常要承受的外部环境影响有:社会对残疾人和残疾人就业的歧视性态度、接受教育和培训机会的不平等、有障碍的建筑等公共设施、就业信息不灵、与就业相关的交通不便、缺少残疾人用品、用具及支助服务等,这些都对残疾人就业和职业活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4、严峻的就业形势使残疾人在就业中处于劣势。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和经济增长方式的逐步转变,以及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企业之间竞争的日益激烈,导致就业结构调整,劳动密集型工作逐渐消失,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的矛盾突出,这都使本身劳动能力不强的残疾人群体在就业上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 5、残疾人就业要促进与保障并重。在就业和劳动过程中,通常要求用人单位在精神和物质上给予更多的照顾,支出更多的资金,对残疾人的就业安全给予保障。例如支付各种保险;在企业提供无障碍环境;提供特殊的工作用具和交通工具等。 6、残疾人就业需要更多的人情关怀和照顾。残疾人是在身心活动上有不同程度困难的群体,这是由于残疾的存在和影响所造成的,应该给予特殊的关心和照顾,以利于克服这些困难的影响,为他们能力的充分发挥创造必要的条件。
精神残疾病人,国家有很多放宽政策,在法律上,这等人犯了错误,是需要鉴定,看是真残疾,还是***残疾,残疾分几级来定位。
有精神残疾的,我村就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原来,他是干部级别的,这人工作能力强,在台上大众面前,能讲一口流利的工作方案的话。
他是乡政干部,讲话,讲得很好,口碑非常好,大家称,有实干能力,实干精神,
后来不知道怎么的,40岁就退休在家,说是脑壳出了问题,
一直到现在,五六千的工资,他光在街上溜溜弯。
不管冬天有多冷,热天有多热,都是在街上看见他坐在那里,或者是铺上一块布躺在街上,
他基本上是不黑不回家,家里孙子都有了,他老婆很关心他,儿子都在城里上班,
但是,老婆和他不到城里去,为什么不到城里去,是怕他走丢了。
这种现象,差不多20多年了,可是,他工资高,精神有残疾,工作岗位不能负责,这可能就是所谓的限制吧。
工作岗位不用他了,怕弄出错乱,可是工资照拿不悟,这可能就是国家的宽待处理方式。
在者,〈精神有残疾的人,〉正
常人,需要注意的是,避免同他们发生打架斗殴,因为他们不负法律责任,因为这些都有法律规定的,
这是限制正常人,不要同精神有残疾的人较量,如果正常人不听劝告,发生意外,
精神有残疾的人,打坏了,〈精神沒残疾的人,他们是不负法律责任的〉。
如果精神正常的人,〈把有精神受残疾的人打坏了,正常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这些事,必须要搞懂,这些都是所谓,的限制,
作为农村的我,就知道这么点,不知道说得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