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带病投保2年后生病了,但是病情与投保时的病症完全无关,保险公司会赔付吗?这算是一个怎样的投保情况?
- 一类器械和消字号区别?
带病投保2年后生病了,但是病情与投保时的病症完全无关,保险公司会赔付吗?这算是一个怎样的投保情况?
关于如实告知和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如实告知是遵循有限告知原则的:也就是保险公司问什么,你告知什么,不问你可以不用告知,然后顺利承保了,以后发生风险,只要符合合同规定,一定给赔!
两年抗辩期指的是如果超过两年,保险公司不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不解除合同并不代表可以按约理赔。这是两个概念,希望能分清。
这个问题看,大概率是能得到理赔的,但是要去争取。
你以为的带病投保并不一定是真的带病投保,你以为的病症无关也不一定就是真的病症无关。
投保前做到有限如实告知,真的很重要
这个需要看看到底是什么病,是不是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做出承保决定。
这个情况就是典型的不做如实告知,带病投保,如果确定是带病投保,以后的理赔肯定会有问题。
保险公司的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需要签约双方都要遵守这一原则。
上面的问题按照如下几种情况回答。
第一、所生的疾病并不影响核保结果
这种情况就是比较常见的病,但是是属于可以治疗或者是经过治疗之后不会再出现问题的,这些对于核保结果没有太大的影响。
例如比较常见的什么阑尾炎啊,胆结石啊,这些疾病属于比较常见的疾病,不用太担心,这些疾病一般不会影响承保结果,在未来发生理赔的时候发生的疾病完全没有关系肯定是可以获得理赔的。
第二、所生的疾病影响核保结果
这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慢性病,很多人觉得都不是什么事儿,但实际上保险公司对于这些比较敏感,也会直接影响核保结果。
比方说高血压,糖尿病,这些疾病很有可能就是会拒保或者是延期承保,会直接解决保险公司的核保结果,即使未来发生的疾病并并不是属于未告知疾病,也会影响理赔。
还有一些从医学上讲好像关系并不大的疾病,但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例如现在的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这些在医院里面检查一般给的意见就是注意观察,定期检查,问题不大。但是这些疾病到保险公司基本上都会进入人工核保,而且拒保的可能性比较大。
如果是以上情况,不做告知,未来理赔肯定会有问题,而且拒赔的可能性非常大,因为在一开始的时候这份合同就存在问题。
第三、对于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误解
新修订的《保险法》确实是对于不可抗辩条款有了明确的时间规定,就是两年,如果超过两年保险公司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并不代表发生保险事故一定会按照合同赔偿,这个要分清楚的。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如果保险公司获悉在投保的时候有未如实告知情况,保险人有权在30日内作出解除保险合同的决定。如果超过两年,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投保人故 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 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
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 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对于投保人保险产品一定要做的如实告知,如果发生短期理赔或者巨额理赔,保险公司肯定会做理赔调查,如果调查出有未做如实告知项,十有八九是拒赔的,即使是打官司,也需要看未告知情况是否可以严重。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带病投保保险公司赔不赔主动权在保险公司,首先已经违背了公平性原则。如果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会根据个人的身体健康告知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出来,保险公司有关部门会根据个人的病情来判断是否承保。
什么是保险承保?
保险承保是保险人对愿意购买保险的单位或个人(即投保人)所提出的投保申请进行审核,做出是否同意接受和如何接受的決定的过程。(内容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一般有四种情况:一、正常承保,二、除外承保,三、加费承保,四、拒绝承保。
不是有钱就可以买保险,客户可以拒绝保险公司,同样保险公司也可以拒绝客户,这就是建立在公平性的原则。
不要拿保险法中的2年不可抗辩来试一试,想一想有些客户,一年交了7-8千保费,交20年。到最后生病了一分都得不到理赔,是不是很冤枉。在出险时保险公司会去当地社保局调查,各大医院调查是否之前有过住院,有过病史。而且医院记录会保承十几年,甚至更长。不服可以打官司,打官司也是以保险合同为依据。
带病投保有时保险公司也会给点钱,但要看情况,有时是出于人道主义给点钱,而不是赔。
即使病史和你现在的病没有直接关系,如果投保前未如实告知病史,估计会很麻烦,很有可能拒保,退还的保费也会极少。除非三甲级以上资质医院敢给你出病史与现疾病无任何关联的证明,但是试问这证明谁敢开?
您好,保险公司会不会赔,要看诱因是什么,如果疾病完全无关,就会进入理赔博弈阶段。什么是理赔博弈,就是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的风险承担能力去判断,理赔要承担的成本高低还是拒赔的成本更高。(附参考案例)
- 比如打官司赢的机率高低,各种费用加起来,保费的费用部分能否覆盖这些费用支出。如果打官司的胜算不大,就会选择理赔。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会进入这个流程,一般只有疑点案件才会进入此流程,绝大部分的案件是正常理赔的。
- 而您遇到的情况属于疑点案件,即使过了2年,也有可能会拒赔。但可以通法律诉讼争取。如果两者无关,***判决会倾向于被保险人与受益人,
- 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是所有判决都会向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倾斜,尤其是近几年对带病投保的监管严格起来。
《保险法》第三十条
***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案例参考:
案例来源:(百度文库)
具体会怎么处理,还是要看实际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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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器械和消字号区别?
消字号,属于卫生消毒用品范畴,从字面意义来说,主要有消毒、杀菌、抗菌、抑菌等作用,消字号产品对于原料没有特别要求,只要在中国药典、化妆品原料目录里面基本上都可以用,但是有一点,西药,激素,抗生素,抗真菌,抗病毒等原料坚决不可使用。
械字号:我们常说的消毒器械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械字号专指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并且不允许含有中药成分,目的是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者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