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约不嫁,联袂而死的自梳女,只能和死人结婚,是女性的悲歌吗?
相约不嫁,联袂而死的自梳女,只能和死人结婚,是女性的悲歌吗?
自梳,自梳,梳起头,缚住身,终生不嫁,孤灯一人…
常听人说有女子自愿做“自梳女”,这种习俗多见于珠三角地区,一些婚龄女性将头发像已婚妇人那样盘起,以表示终身不嫁人、甘愿独身终老。当然,其中也不乏已婚女士,她们受负心人抛弃,从此对男人失去信任,不愿再受其摆布,于是将心意决绝,将头梳起,终生“自梳”。
“自梳”之前,需要有番仪式,必须选择吉日,将族人亲朋聚齐,让其做证人,看自己将辫子改梳为新妇发髻,而后在神灵面前喝下鸡血酒,立重誓终身不嫁,终生不得反悔。纵使以后再有心怡男子出现,也只是过眼云烟。不少人为此空留余恨,只叹自己命犯天煞孤星。
至于自梳女的起源,目前没有确切记载,在清末明初之时在南海、顺德、三水等地非常流行,最后一批自梳女如今仍有人健在,她们如今居住一处,相互为伴,默默等待人生之路的结束。
据《顺德县志》记载:晚清之时,顺德蚕丝业发达,女工收入可观,经济独立。当她们看到一些姐妹出嫁后,受尽婆家和丈夫的恶气,身份还不如奴婢,这些女工不甘受此束缚,情愿终身不嫁,于是产生了自梳女。自此后,形成风气,遍及珠江三角洲地区。
女子一旦“自梳”,就必须洁身自爱,不能与男子有任何瓜葛,违反之人便被视为伤风败俗,被乡亲和姐妹所不容,轻则一辈子遭人白眼,重则被毒打致死或装入猪笼浸死。
除此之外,自梳女不能死在父母家中,也不能死在亲戚家中,亲人也不许为其收尸,只能依靠同样自梳的姐妹帮助下葬,无非就是一块木板,一张草席,仓促入藏,连口薄皮棺材都没有。
为何家人和亲人做的除此决绝,那是因为迷信所致。当时,人们认为未婚处子在死后会变为孤魂野鬼,所谓“白骨无情”,这些女子的鬼魂会对家人不利。
家人和亲人都不管,为了让身后的牌位有人能进奉香火,有些自梳女会选择有名无实的婚姻仪式。她们会通过中间人介绍,跟某个陌生男人结婚,但在婚后就返回,绝不发生任何关系。自梳女会为这个男人买妾生子,如果生不出儿子,自梳女会为其买一个。说白了,这是一门生意,只不过隐晦些罢了。
通过这些利益交换,自梳女死后,才有人给自己的牌位近奉些香火。也有些自梳女不愿与活人***结婚,便选择与死人进行冥婚,做名义上的夫妻。这样,自梳女去世后就可以葬在夫家的祖坟之中,接受夫家人的祭拜。这种方式称之为“守墓清”,而“守墓清”又分为“墓白清”和“当尸首”两种形式,“墓白清”指的是自梳女嫁给早已死去的男性,事实上是嫁给牌位;而“当尸首”就是男子死而未葬时入门,此时自梳女要披麻带孝,守灵送葬。
当时很多人家原因这样做,认为男子在阴间有人可以照顾,再者也不用自己花钱,所有的钱全部由自梳女出,名义上的“婆家”可以趁此赚上一笔,以后“婆家”有事,自梳女还要在经济上贡纳婆家。有这种便宜事儿,又何乐而不为呢?因此,此举在当时非常盛行。如今看来,这不只是女人的悲歌,还是封建礼教的糟粕。如清朝女子的裹脚布一样,纯属是一种自虐的变态文化。
这里时不请自来的守仁君
自梳女很显然是违背人之本性的一种做法,经过漫长的进化,生殖几乎已经成了每一个人类的本能,但是这些女性却被逼得宁可背弃人之本性也要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
其实明清时期妇女的地位较之以前是有所提升的,但是封建礼教却把她们又带向了深渊。
当时对妇女的要求是丈夫死去你得守节,未婚夫死了,你得守节,被男人调戏了,自杀才是你应该做的事。官府没有这么规定,在法律层面上讲,改嫁不改嫁官府管不着。但是你真改嫁了,那你就会受到全社会的唾弃。
不改嫁守节就好了吗?也不行,在婆家,没有丈夫呵护的女子地位甚至不如一个丫鬟,自己得辛辛苦苦带孩子照顾老人不说,还得时常受到婆家的苛责、刁难甚至虐待。
如果这些你都熬过去了,到了五十岁,那么恭喜你,国家会给你建个贞节牌坊,在全国宣传你的事迹,每年还会给你大量的补贴。可以说,***虽然没有立法规定,但是却引导了舆论走向和老百姓的观念。
有些女子为了捍卫自己的自由,就决定终生不嫁,也被叫做自梳女。明清未婚女子都梳着一条长辫子挂在背后,待大婚时由母亲或者女长辈替其把辫子挽成一团贴在后脑,称为髻。
而自梳女呢就自己把辫子挽成髻,以表示自己永远不嫁人,当然这是有个仪式的。
做了自梳女,还可以继续在母家生活,但是有一点,绝对不能死在母家,年老了就必须要出去和同为自梳女的人一块住,互相扶持,共同走过生命中的最后岁月。
这里的不能嫁人不单单是指不能结婚,也表示着不能谈恋爱,不能有性生活,一但被发现了,就会被乡党毒打,浸猪笼,死后父母还不能给她们收尸。
自梳女是中国独特又神秘流传的一份文化。关于自梳女,只能和死人结婚,是女性的悲歌吗?下面我们就聊聊这个问题。
自梳女,也被叫做,不知道大家看过《妈祖》没有,里面讲了好多女子发型样式,而且妈祖也说过自己终身不嫁,刚好和自梳女盘头的习俗结合在一起,这么看来,还真是这样。古代对女子要求都很严格,很多女子即使嫁了出去,在丈夫家地位依旧很低,所以一部分女子就选择找“女伴”这样也能理解,毕竟两个女子在一起,谁也不会再看不起谁,大家地位都一样,心里也舒坦。随着社会的发展女子的地位也在一步步提高,但是最终的结果一定是要被废除的。
正因为这样,被世人看成另类,没有同情,没有爱情,她们***用最极端的方式去表达女性的反抗和控诉,表达了对封建时代的对抗与攻击,也是对中国封建时代的一种讽刺。
在古代,民以食为天,所以男子的的地位自然就高,可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女子也可以挣钱养家,这地位也就慢慢提升起来了,现在很多女子挣钱养家的能力甚至比男子都强。在科技的冲击之下,女子可以在机械化的工厂从事工作对男子的依赖也没那么大了,所以在今天很多女性甚至依旧会选择自己的“女伴”,而不是找一个丈夫。
不过一些女性在未婚的情况下,自已还是会将辫子梳成发髻,表示终身不嫁,自此正式成为自梳女,终生不得反悔。一个女人能选择如此之做法,是对生活丧失了所有的信心以及希望。
自梳女除了梳着已婚女性的发髻外,一般在发髻边上斜插白兰花或者茉莉花做装饰,她们穿白衣黑裤,带红头巾。一般也不在娘家居住,而是自己建一间单身小屋居住,有自己一份口粮田耕种,表示和已婚女性一样脱离娘家。她们往往将单身小屋与其他自梳女建在一处,或者几位自梳女集资建一间稍大的房屋居住,称为“姑婆屋”。在一起传授生存经验,交流谋生技巧,相互帮助,应付各种人生路上的坎坷。
自梳女信仰观音菩萨和天后娘娘,她们有的是自己决定终生不嫁的,有的是还没嫁人,未婚夫就已死亡的,她们自梳后,便不得再嫁人。自梳女自梳的原因,不外乎生活自由,不用受气,不用生孩子,或者对婆家的生活感到畏惧,怕受丈夫、公婆的气,怕生孩子给自己带来危险,也有少部分对性充满恐惧心理的。封建社会是以男性为中收的,妇女嫁人后就得逆来顺受。有些妇女的婆家条件不好,不但嫁过去后生活艰辛,还要生儿育女,使得一部分女性宁愿孤独终老,也不愿过受折磨的婚姻生活。 不与灵魂共存,不能得到关爱,就不如孤独终老。
大多数没有订过亲的自梳女,会找一个死去的未婚男性做为名义上的丈夫,有时还要出钱购买死去的男性。这样她们的身份就视同寡妇,将来死后可以在名义上的夫家的墓地安葬。
在我看来,无论是自梳女自梳后,还是去和死人结婚,无非就是批判中国封建时期男女不平等,男尊女卑的社会现状,是中国落后的一群代表人群,至于是不是女性的悲歌,我想那句话“鞋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
每个人会有每个人追求生活的权利,享受生活,对生活的看法,我们不能用异类的眼光去看待这些问题,正如当今社会的同性人结婚,这只是索取爱与被爱的另一种方式以及追求安全感的方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