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属有权送正常人去作精神治疗吗?
- 执行枪决时,死刑犯是主动跪下的吗?
- 李宗泫聊天记录流出,已确认卷入李胜利事件,会被移送军事法庭吗?
个人是无权擅自强行将疑似精神病患者送去接受住院治疗的。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家属强行将疑似精神病人送去住院治疗可以选择两种途径:
一方面,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将其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然后家人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的身份将其送往***院住院治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7条至189条的规定,疑似***人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提出认定疑似***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申请,由***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疑似***人进行司法鉴定或者对申请人已提供的鉴定意见进行审查,***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宣告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经过***判决宣告该公民为患有精神疾病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后,该公民的近亲属等监护人可以将其强行送入***院接受治疗。
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刑事诉讼对疑似***人进行强制医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4条至289条的规定,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疑似***人,家属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反映。公安机关发现***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检察院应当向***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人,在***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执行***时,***犯是主动跪下的吗?
执行枪毙的***犯,都死到临头了,只剩下一具躯壳,法警说什么已经听不见,任凭武警摆布。
死囚由俩个武警拖进刑场,然后武警摁住死囚跪下,指挥员一声令下,左右的武警用一只手按住***,身体离***一些距离弯腰侧身,主射手开抢射击,***立刻往前倒下,在正义的枪声下,穷凶极恶的死囚在一瞬间结束生命。
所以每个公民都不要做违法的事,安分守己,自觉尊守,触犯法律一律严惩不贷。
在这五十多年中本单位发生过三次******,第一次是在新疆和静县时一个姓宋的年轻人看上了单位的一个大学生,他想追求女孩被拒绝了,于是因爱生恨而回到厨房里拿了一把刀,把飘亮的大学生***了,当时是一九八二年,过了三个月被判处***,他是家中的唯一男子,生性多疑软弱不善言辞内向,但发起疯了吗令人窒息可恨,听说他是被法警架下车的,二腿拖地,早以吓的尿了裤子,在到地点后,跪不住,是在二名法警参扶下执行的***,脑血喷了法警一身,恶心的好多人都吐了。第二次是在昌吉市一九九三年十月底,我手下的一个工人也杀了一个大学生,是在跳舞时争舞伴而发生的,过了半年多也被执行了***,到这一刻他后悔了,要求从新审判,***的不止他一人,但为时已晚定性了,鸭子就是死于嘴巴硬,据看行刑的人说,他吓的脸色苍白,无精打***的,也是被驾下车的,尿了一裤子,他道是被令跪在地上,法警离他二米多开了一枪就毙命了,事后还向家属要了二元钱的***钱,罪有应得,***赔命天经地义。还有一起发生于2019年3月底,一个工房子里的工人因上班迟到被罚了一千元工资而不满,去找厂里的主管,因言语辱骂不和,一时性起,拿出了自制的钜条钢刀,把另一个材料员给杀了,总共有伤口二十五处,以面目全非,不忍直视。最后经***和公安机关调查,***犯有点精神问题,和中度抑郁症,被判处了***。真是令人窒息发指,希望这种事情再不要发生,父母亲悲伤,家人蒙羞,单位良好的企业形象毁于一旦。
看守所是***犯人生最后一站,到了执行的日子,一般六点左右就会把***从号子里提出来,手镣脚铐去掉,换作麻绳捆绑,此前***已经得到***的消息,此时再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宣读判决结果,八点左右,押上车去往刑场。
到达后,一般都都两武警战士架着一名***犯到达指定地点,令其跪下,此时的***自知无法改变,基本上都很配合,跪下后直起腰,枪声一响,人也就走了。
凡事都有例外,一次执行押解任务时,***架到指定地点跪下后,两名武警后撤的同时,他突然又站了起来,嘴里不停地叫着什么,干警比较有经验,上去又把其按跪下,就在挣扎的时候,射手的枪就响了,***抽动了几下不动了。
后来得知,此名***是当地一霸,横行乡里多年,后因***入狱,自知气数以尽,服罪态度也不好,他死后家人一个人也没来。
在看守所看到了太多的反面的案例,也深深地体会到,人不可干犯法之事,凡事都可商量,实在不行走法律途径,切记切记
***犯既然已押至执行***的刑场,主动还是被动下跪已经不重要了,生命已走向不归路,无任何挽回的余地。主动下跪,既向上天请罪,以求得上天宽恕,乞求别打入十八层地狱,别与恶鬼作伴,还有一丝来生投胎转世做个好人的希望,跪下又方便法警们执行射击,免得一枪不中再补一枪,死前躯体多遭受痛苦一次。对于***犯来说,这一跪也是向受害人在天之灵请罪。当然,更多的是,没有人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不充满恐惧,即使是恶贯满盈的恶人,还是李白笔下那种十步杀一人的杀手,估计早已魂飞魄散,二便失禁,两腿早就站立不稳,已支撑不起身体的站立,跪下更接近大地,减少身体的颤抖。
被执行的罪犯,在被执行的那一瞬间,还有别的选择吗?那时候,他们的意识基本上不能自主了,跪下是自然的姿势,也是更方便执行的姿势。
也有些罪犯,临死还想充好汉,但是在武警战士的控制和按压下,也不得不跪下,心理素质好的,只不过是没有那么瘫软,跪得笔直罢了。
曾经有一个黑社会组织领导者,他做大哥做惯了,平日里黑西装,白衬衣,大背头,气派惯了,执行那一天还是穿了黑西装,但是,苍白的脸,青色的头皮,配上黑西装显得恐怖而狼狈,一股阴郁肃杀之气弥漫在刑场上,他在车上还昂首挺胸,到了刑场,几个人簇拥着他,他却自动跪下来,还神色紧张的看看旁边那个要执行的同命人,好像在求安慰,也好像在安慰别人。枪响了,他们栽倒在地上,头各自扭向一边,各自承受着自己的命运。
我也见过有残疾人犯了死罪,执行时,他是坐着的,那姿势算是他人生中最后一次被照顾吧。
李宗泫聊天记录流出,已确认卷入李胜利***,会被移送军事法庭吗?
移送不移送军事法庭需要看李宗泫所犯事情的范围。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军事法庭跟名民事法庭所管辖的职责范围:
军事***审理双方当事人都是现役军人、部队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军队在编职工或者军内法人的民事案件。申请宣告军人失踪、申请宣告军人死亡的案件,申请人向军事***提出的,军事***可以受理。
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和地方人民***或者其他专门人民***管辖,涉及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管辖。
此外,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或者军事***以外的其他专门***管辖。(一)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二)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三)现役军人在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四)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
从以上可以看出,李宗泫***没有涉及军事方面的内容,充其量属于民事类,违反其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道德,就算审理此案件也是有当地民事***身体,不会被已送到军事法庭,但是相对其作为一个现役军人,做出如此不堪之事,严重抹黑其国家的军队,相信其部队也会对起做严肃的处理。
同时作为一明人而言,爆出这样的丑闻,对其今后的事业以及生活会造成严重的打击,因为也很有可能前途尽毁,我想这比送军事法庭对他的惩罚更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