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队回来进单位后,患精神病能辞退吗?
- 企业对患有精神疾病的员工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 在编人员精神有问题可以辞退吗?
- 精神疾病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如果劳动者确实因为生病原因导致无法胜任本职工作或者也无法胜任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则用人单位有权辞退;
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不用承担什么责任。最多是跟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的会有经济补偿金,看员工的工龄,满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未满一年的,六个月以下是半个月,六个月以上是一个月。另外会有一笔医疗补助,应该是九个月的补助。标准是按照员工前十二个月的的平均工资。
不可以辞退,但可以病退。既然是编制内的人员,那他进入编制体检时应该是体质合格,精神没有问题的,也就是说不是先天性的,而是在体制内工作后,或者是由于精神压力过大,或者是由于家庭不和睦,夫妻反目,失恋等原因造成的,不再适应继续工作,因而可以允许其办病退,但不可以借此辞退。
精神疾病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1、用人单位招用的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
2、试用期届满后,精神病患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已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稳定控制,经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适当安排其工作,不得因病解除劳动合同。
3、经鉴定确实丧失劳动能力,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