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对精神疾病的政策?
- 精神疾病休长期病假最新的文件?
- 得了精神疾病,可以工作吗?
精神类残疾人可享受贫困精神病残疾人药费补助。
补助对象条件需同时具备:
1、持有残疾人证的精神病患者;
2、正在治疗服药的***患者;
3、持有低保证或者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的***患者;
4、有精神疾病诊断证明和服药***。补助标准:每人每年500元基本精神药物治疗费用补助。
申请办法:
凡符合补助对象的***患者,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与负责残疾人工作者联系,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申请表,也可到户口所在地残联办理。
中央对精神疾病的政策规定是:国家对***患者有以下方面的政策,一是可享受残人待遇,个人营业或家人经商可免税,家庭贫困户还可以享受低保,特困家庭的民政有困难补助,二是可免费服用传统、常规的抗精神类西药,但需要办理“残疾证”。

国家对***患者的补贴政策包括:享受残疾人待遇以及家人经商可免税、享受低保补助、免费服用常规的抗***药。
1.***患者待遇包括对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及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应按当地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对还有一定收入的精神病人,应按当地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差额补贴。
2.***人享受的低保补助包括低保补贴金、新农合缴费补贴、发病救助补贴、住房及教育补贴。
3.部分严重的需要长期监护人看管的***患者,由家属向管理当地医疗机构的部门提出申请,若申请成功后,携带文件去当地医疗机构可以领用免费的精神药品。
所以对于***患者而言,国家有权利去维护他们的日常生活,同时也避免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经济上的负担。
精神疾病休长期病假最新的文件?
给***患者病***期限如下: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理由:
《关于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得了精神疾病,可以工作吗?
患了精神疾病,当然可以工作了。前提是要治愈好的情况下,我记得我小时候有一个考上博士后患精神分裂症的,她是过度劳累,用脑过度,患了这种病,后来经过治疗基本病愈,需要终生吃药。后来一直从事教育研究工作,根本不影响正常工作的。
我2015年患严重抑郁症后,住院二个多月,在家养了二年,也开始工作了。
当然,我开始工作后,并没有把自己曾患抑郁症告诉我工作的地方,任何人我都不说的。也只有在网上,大家都不认识,无所顾虑地说说。
只要患上精神类疾病,社会上对于这些人群是很歧视的。我以前工作的地方,也是有一个曾患过精神分裂症的人,他治愈后上班了。公司所有的同事都知道他有病,职场真的无友情。他虽然身体不好,但工作积极,干活也很认识的,人也很老实。大家并没有因为他有病而同情帮助他,反而欺负他。后来他复发了一次,休息了半个月,又去上班了。我们公司的老板还是很好的,明知道他是有病的,也是同等对待。只要活干得好,也没有什么大碍。只是一旦同事知道了,真的是不好在公司呆了。后来我听说他又去别的地方工作了。
患了精神类疾病,积极治疗,完全可以恢复正常工作和生活的,不必要担心的。希望社会上的人不要歧视他们,给予一定的关爱和支持。